一个年轻的生命被刑讯逼供殴打致死。刑讯逼供的两名涉案警察,第一次判决是“免予刑事处罚”。被检察机关抗诉后,重审法院作出相近的判决。
检察机关再次抗诉
为儿子喊冤的65岁老父,不停奔走在上访的路上。
两年前发生在湖南永州市新田县的一起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2010年4月底,湖南省江华县法院作出重审判决,两名涉案警官一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一个免予刑事处罚。这个判决结果,再次引发检察院和死者家属的严重不满。
2007年9月7日,被警察作为“飞车抢夺”嫌疑人误抓的秦三仔,在遭受三次吊打后,以“蹲马步”的姿势熬过一个通宵,最后死在了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值班室。
当时,施暴的两名警察被判刑讯逼供罪,却免予刑事处罚,继续供职于新田县公安部门。2009年8月,永州市检察院抗诉,此案发回一审法院再审。
对于重审的判决,一名检察系统官员向记者抱怨说,该案人情因素干扰太大,导致办案时不尽如人意。目前,检察院已向永州市中院提起抗诉。
劫案疑犯被判盗窃罪
两年多的光阴过去,65岁的秦春发头发胡须已经全部花白。他把儿子秦三仔的坟安置在离家只有几百米远的山坡上,以俯视整个村庄。
他说起了儿子死后自己经常做的那个梦:“我和三仔坐在饭桌前,我不停地给他夹菜,让他多吃点肉。”
秦春发总觉得,儿子不喜欢吃肉,体质不好,要不然当年可以从公安局里活着出来。
2007年9月5日下午,新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张某报案,称她于13时许在该县文化路口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铂金项链1条。
自从2006年以来,湖南省公安厅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城区“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在这样的背景下,湖南各级公安机关对于“两抢一盗”犯罪案件尤其重视。
新田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当即命令治安巡逻大队前往山城路口设卡拦截。
两个多小时后,秦三仔乘坐着朋友陈义勇的摩托车路过,两人被治安巡逻大队当做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他们被送往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审讯。
公安局办案人员描述抓捕的情形为:秦三仔蓄意冲卡,且手持铁锤反抗,部分抓捕干警及附近村民对犯罪嫌疑人秦三仔进行了击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