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季高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范围的考生可填报志愿。
2.艺术类录取学校设有2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顺序学校志愿栏中各有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2所艺术类院校志愿。符合普通类分数要求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
填报艺术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联考或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4.普通类本科录取学校设有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栏中设有1个专业志愿。
普通类高职录取学校设有2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栏中设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其中,第2平行志愿设有3所学校志愿。
5.普通类考生可以填报1所普通类本科学校志愿和4所普通类高职学校志愿。对“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考生须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如空白视为不服从。
6.报考外语类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且成绩合格。
7.天津大学本科职教师资班只招收天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秀的应届毕业生。
8.凡报考有专业考试要求的招生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须按照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
9.志愿表须由考生本人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考生须进行志愿确认,并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0.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本市秋季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秋季高考本科三批以上批次的录取。
另外,春季高考的录取工作将从5月上旬开始。招生学校按照有关政策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招生学校如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余缺计划的,经招生学校同意,市高招办将学校的余缺计划于5月7日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向社会公布。
符合一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的报考要求和个人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属区县招生办公室填报志愿。 (杜娟 任悦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