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本市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针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运输撒漏现象和占路经营摆卖的治理是重中之重。记者昨日从市综合执法局获悉,《规定》实施两周,上述两类现象明显减少。
《规定》实施首日,综合执法部门即开展了运输撒漏专项治理“零点行动”,对占路经营摆卖的治理同步进行。据统计,实施当日,共教育处罚违法车辆20部,治理违法摊点摊位1600余处。截至昨日,共教育处罚违法车辆187部,治理违法摊点摊位5000余处。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实行后,市民最关心的就是管理部门如何认真执行,减少部门间的相互推诿扯皮,把《规定》的内容落到实处。对可能产生的职责交叉、空白等问题,《规定》赋予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解决的权力,设置了解决途径。同时明确规定,各监管主体,各维修、养护、管理主体都要实施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并对市民的举报、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张晨 王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