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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机构职能调整工作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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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10-04-19 15: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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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根据《长春高新区机构调整方案》的总体安排及孙亚明主任在实施新一轮发展战略调整完善体制机制动员大会上讲话的精神,在主管主任的大力支持、靠前指挥下,从2月底开始,长春高新区编办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了理顺各部门职责工作。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机构职能,适应长春高新区新一轮发展的需要,区编办通过与各部门及各位委领导充分交流、反复沟通,并经数次修改完善,先后形成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征求意见稿和讨论稿,并经管委会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明确,于日前以文件形式下发,标志着我区2010年机构职能调整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机构职能调整工作本着科学管理、责权一致、分工协作、统一高效、适应发展的原则,对同上级相关机构有对应的部门,设定职责以整体对应、适当调整为主,体现管理服务权限的对应与统一;对不直接对应上级相关机构的部门,设定职责以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为主,体现管理服务权限的灵活、实际与高效,力求各部门职责分工合理、权限明确,保证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高新区新一轮发展提供体制保障。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明确”,即: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新设立部门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各专业部门向综合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由综合部门统一对外联络等职责;明确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行使土地、规划、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职能时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明确了招商引资办公室、各专业招商部门、园区合作管理局、企业援助服务中心以及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各不同阶段的项目落位服务职责。
尽管在研究编制中做出了很大努力,但个别部门职责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区编办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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