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河西区尖山路两侧如蛛网般错综复杂的“空中电缆”存在已经有近一年时间了,居民怨声载道,媒体也多次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借着4月1日开始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对于管线管理有专门要求的契机,尖山路电缆将在5月底完成入地的工程。
尖山路道路西侧电缆只有一根,且两端均被剪断,垂下的部分悬在树木旁边;东侧电缆有十余根,紧邻曙光里小区,同样由路边的树木支撑,一根拦腰断掉的电线杆躺在绿地里,上面的电缆交错着伸向不同的方向,距离地面尚不足1米,居民进进出出总得猫腰。据联通城市建设配套办说,电缆垂地是去年尖山路“上改下”遗留的问题,之所以没有及时入地,主要是道路改造工期太紧,地下管道相关手续还没审批下来,路面沥青就先铺上了。
据了解,这些电缆都是通信电缆,一部分是光缆,一部分是进入住户家的电话线,还有部分大型企业租用的电缆,都不存在电人的危险。“下垂的电缆既给居民造成了不便,也给我们带来了经济损失,电缆被剪断的事儿常有发生,剪断了我们就得修,保证居民的正常通信不中断。”工作人员表示,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对管线管理有专门的要求,另一方面“大干300天”有对天津234条路逐步实现架空管线改入地下的要求,其中有56条道路是首批工程,里面就包括尖山路,“给居民出行造成的不便我们非常抱歉,现在我们正在积极地办理相关的手续,预计5月底,尖山路的架空电缆‘上改下’工程就会彻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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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新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电力、通信、供热、供水、燃气等企业以及排水、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设施权属单位,负责各类地下专业管线井盖、变电箱、控制柜及架空管线、架空管线杆架等设施的维修、养护和安全。管线的设置应当服从城市规划、建设、市容环境的要求和管理,采取埋地敷设的方式。对不具备条件埋设入地的,依法经批准后可以设置架空管线,但应当采取隐蔽措施。(高立红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