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府根据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本市2010年经济发展预测,于昨日颁布了2010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2010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5%;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6%,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22%。2010年工资指导线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低收入多涨 高收入少涨”
按照市政府要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颁布后,本市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确定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的增幅。企业上年度人均劳动报酬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应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至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企业上年度人均劳动报酬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的,应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至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劳动报酬增幅,企业上年度人均劳动报酬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劳动报酬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劳动报酬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
至少要涨到“下线”幅度
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它由基准线、上线和下线组成,其中基准线体现了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的合理幅度,是政府为全市企业职工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确定的预期调控目标;上线是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的最高幅度,是政府对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最高限度;考虑使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与当年物价指数保持同步,政府确定的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幅的最低水平为下线。
据专家介绍,工资指导线“下线”主要体现了当年物价指数的变化,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与当年物价指数保持同步,这样才能保证职工工资水平在实质意义上不降低。所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是政府确定的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幅的最低水平。只有高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增加工资才是实质意义上的工资增长。 (侯砚 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