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保险理赔、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电视网络购物等消费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心的热点,也是容易发生消费纠纷的焦点。昨天,记者在市消协采访时,工作人员就通过记者为普通消费者支招,以便在今后遇到这些消费热点问题时能够先进行自我“维权”。
提醒一
保险合同理赔难
有《保险法》主张权利
在《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文本,不要只听销售人员的介绍,如有疑义,可要求解释或签订补充条款。出险理赔时,发生对合同条款理解方面的争议,可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
提醒二
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
“全能疗效”别相信
目前,一些不法的食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常利用人们追求健康的心理,夸大产品的保健和医疗功能。为此,市消协提醒两点:
一是买保健食品,要认真查看其标注的“卫食健字(XX)第X号”批准文号。二是治疗仪、理疗器一般只对部分病症有辅助治疗和缓解、康复作用,不能代替医疗机构诊治和药物治疗。建议消费者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理疗产品。
提醒三
警惕电视网络
卖家“低价诱惑”
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电视、网络购物减少了部分销售环节,节约了一些成本,其商品价格确实可能出现低于商场柜台售价情况。但是“低价”也是有限度的,商家不会做赔本买卖,请消费者千万不要单纯因为价位低而购买商品。(万红 王毅鹏 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