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治理非法占路经营作出部署,提出从4月1日《城市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起至4月30日,集中力量,对全市违法占路经营进行全面治理。奋战30天,不留死角和空白,打好治理非法占路经营的战役。
巡查治理
聚点集中治 散摊分着管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现行的行政区划,由各区县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全面抓好各项治理工作。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要注重教育和引导,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形成人人守法、公众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责任传递原则。做到每项整治工作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定任务、定指标、定奖罚,把治理任务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建立道路环境秩序治理责任体系。
坚持集中整治和个别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对多年形成的非法占路经营聚集点实施集中整治,实现道路环境秩序的根本转变;对散摊游贩实行巡查治理,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
坚持取缔和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在主干线、迎宾线、重点地区和近年来整治提升的道路非法占路经营坚决取缔;对在市场建设不完善的社区经营的摊贩进行规范疏导,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等摊贩实施疏导安置。
不间断治理
露天烧烤占路洗车都在管辖内
在全市城区和建成区内,对主干道路、次干道路、支干道路、社区、集贸市场周边非法占路经营行为,集中力量进行有计划、推进式、预防式、不间断的整治。
■治理非法占路经营的散摊游贩、非法聚集点,坚决遏制乱摆乱卖现象。
■治理店外摆卖、里空外卖,沿街商家店铺做到守法经营。
■取缔马路餐桌、露天烧烤,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治理占路堆放、占路加工,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治理占路洗车、占路修车,确保道路设施完好。
■治理书报刊亭(摊),严禁亭外摆卖、乱吊乱挂、乱贴乱画。
■治理规范服务修旧摊点,设点远离主干线,由区县政府统一标识、统一设施,规范安置。
■治理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
集中治理
对百姓危害大的要彻底清理
首先,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政府领导下,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力量,按照进度计划彻底清理一批影响本区县市容环境声誉,对百姓利益危害大的非法占路经营聚集点;其次,整合力量,采取区与区、区与县联动、街与街、街与镇联动的形式,强力整治一批结合部乱摆乱卖问题;第三,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集中力量着重解决一批非法占路经营“路霸和钉子户”,坚决取缔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交通、严重扰民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第四,加大夏季露天烧烤、马路餐桌行为的治理力度,实行错班勤务,对全市城区和建成区露天烧烤、马路餐桌易发聚集点,实施全天候监控。
拉网治理
明起全员上岗检查责任区
治理非法占路经营是多年以来影响市容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影响群众出行的痼疾顽症,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加强协调和统一调度指挥,对区与区的辖区界限、道路与道路之间、接合部地区做好无缝隙对接,无空白管理。协调划清部门管辖界限,按职责齐抓共治。
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列出占路经营的区域、点位名,治理完成的时间表,每天治理进度,一天一天追进度。从4月1日起全员上岗,在责任区域内实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和被曝光的点位,及时反馈所辖单位,加强督办力度。
建立“问题”档案,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要将此次治理活动列入各单位综合考核,要依照治理内容、治理标准,对辖区违法占路经营治理各阶段、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考核。
积极疏导,规范管理。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摊群、摊点的疏导规范力度。对经区县政府同意,临时确定的各类相对固定的摊点要加强管理,划行归市,分片编组,做到规范有序经营;对区县政府统一设置的早点摊要指定地点、限定时间、制定环境卫生标准、相对集中经营,严禁摆放桌椅板凳(早点原则控制在上午9:30前收摊)。经区县政府批准的疏导摊点报治理非法占路经营指挥部备案。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科学合理地调配执法力量,持续加大道路环境秩序治理督察督办力度和频率,借助数字城管平台,形成固定、移动视频监控网,实行治理后的实时监控,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长效管理目标。
长效机制 每区至少建10个菜市场
全市主干道、迎宾线、20个重点地区共计618条道路(示范路)无非法占路经营(包括所有道路和地区);全市424条次干通行道路(严管路)保持16个小时无非法占路经营(6:00至22:00);全市283条支干道路(规范路),在不具备市场建设的条件下,按照人口比例、布局合理、保护环境的要求,经区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实现定点、定时、定责、定内容、定标准的规范化管理;各区县政府在居民集中且无菜市场区域内,建设菜市场满足百姓需求,市内六区(不含河西区)每区规划建设不少于10个。其他区县按照需要建立菜市场。(张晨 王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