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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独立下水曾经是不少开发商宣传新楼盘时的卖点之一,而现在这个专属于一楼的设计成了不少老旧居民区的独特“风景”,不仅一楼,甚至顶楼都有人安装独立下水,从每个楼层伸出的排水管道蜿蜒到楼外的公共排水管道处,被人戏称为“盘丝洞”,不仅影响楼群的美观,还可能成为安全隐患。
即将于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对市容市貌管理明确规定:建筑物外檐、外立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规定出台,不少居民又提起私装独立下水这一话题,人们期待着借新规实施的契机,使这一困扰居民的现象得到根治,但是截至目前尚没有部门表示这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排水不畅有仨原因
对于居民提到的排水不畅的原因是规划和设计问题,一位业内人士称,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盖的楼,其排水管道和设计规范跟现在没有特别大的差异。这位业内人士认为,居民楼排水不畅可能存在三种原因。一是小区外网的排水情况不是很通畅的情况下,外网堵塞造成立管不畅。“这种情况通常对首层影响比较大,对二层也可能有影响,再往上影响就没什么了。”其二,管道里有异物。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比较复杂,例如在建设或装修过程中有沙浆水泥落到管道里,附着在管壁里。其三,居民可能会不注意将一些异物丢进清洗池最后进入下水管道,油污的附着更容易把异物留在管道里。
老旧居民区
私装独立下水相当普遍
中山门和睦西里小区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一个以还迁房为主的小区,小区里不少楼外都有因私装独立下水而引出的管子。记者在12号楼附近观察发现,这些PVC管粗细不一,三四根管子簇拥在一起伸下来,挡住了楼门牌,那些找不着楼门的来客,必须伸着脖子从管子旁边的缝隙里使劲看才行;还有的管子避开楼门的狭窄通道,直接从楼体外墙蜿蜒下到地面,看起来就像镶在墙面上一样。
这种现象并非中山门和睦西里独有,在中山门地区,不少小区都存在这种现象,只不过像和睦西里、友爱南里、互助西里等入住时间相对较早的小区更为严重。而在南开区华苑一带、河西区馨达园以及红桥区的很多老居民区,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存在,从水管的新旧程度可以看出,这些独立下水都是近两年才安装的。据了解,存在这种现象的楼群大都入住十年以上,但又不在旧楼改造之列(上一轮旧楼改造截止入住时间为1995年)。
居民谈原因
下水总堵自己邻居都烦
谈及私装独立下水的原因,和睦西里居民赵大爷有些激动:“如果你住一楼,下水道三天两头总堵,一堵就得把你家屋里的地刨开,你愿意吗?总这样,日子还过不过?”
采访中,不少居民把这种现象的根本成因归结为规划和设计问题。和睦西里居民李先生说,当初中山门地区还是平房的时候地势就低,“一下雨,水就往屋里灌。后来平房改造,地面垫起来不少,但还是比津塘路要低,到了夏天,下稍大一点的雨,中山门的几条小区道路就得积水,特别是和睦西里这一带最严重。”李先生认为,地势低本来就容易使排水出问题,再加上排水管道先天狭窄,加之年久老化,很容易发生堵塞。
因为下水道堵塞影响邻里关系的事情也不在少数。接受采访中,人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邻居住着,不愿意总因为这事不愉快,干脆自己装一个(独立下水)了事。”一楼装了独立下水后,二楼就自动承载了原来一楼的功能,二楼装完独立下水后,情况便顺延到三楼,如此类推,四楼、五楼……都必须装了独立下水才能免除被堵的烦恼。
此外,还有不少居民谈到费用。华苑天华里居民杜女士告诉记者,请人疏通管道一次40元,“一年得堵四五次,每次都是一楼挨家找楼上邻居收钱请人疏通,赶上好说话的还行,赶上不好说话的,还不如自己掏钱省事。时间长了,算计着时间成本和疏通费用,还不如自己装个独立下水划算。”
部门说法
这一现象是法律盲点
将于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17条对市容市貌管理的要求第三款规定,建筑物外檐、外立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城市雕塑、时钟等完好整洁、功能正常。老旧居民区安装独立下水影响了建筑物的外貌整洁,与《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有矛盾之处,这一问题又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呢?就此,记者多方问询,并没有找到能够对此负责管理的部门。
河东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公产房下水疏通是有偿服务,在居民自愿出钱的情况下,还要看房管站的能力,有没有配备专业设备和机器。私产房的这部分业务不归房管站管,只能由居民自行解决。至于私装独立下水的现象,这位工作人员称,“我们执行的是《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上面没有关于独立下水的规定,建议您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咨询。”
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近期也有市民向该部门提出此类问题,对此他们也研究过,目前《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是执法的主要依据,其中规定了5项禁止性行为,私装独立下水不在其中,目前这种现象是法律的盲点。至于怎么界定这种行为,这位工作人员说,“应该是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该有相关要求。”
天津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规划局只负责管理尚在施工中的项目,已经施工结束并验收的建筑不归规划局管。
市容园林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下水管悬在空中,这一现象应适用第17条第四款:“管线入地埋设,架空管线隐蔽设置,应归属市政公路管理局管辖。”
市政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称,该局只负责城市道路管线的养管维修。“小区里的不归我们管。”(高立红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