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明天,《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就要开始实施,针对市民反映最为集中的非法占路经营问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做出部署,将于4月集中力量对全市违法占路经营进行全面治理,做到不留死角和空白。
有情执法 防止简单粗暴
这次违法占路经营专项治理内容为:在全市城区和建成区内,对主干道路、次干道路、支干道路、社区、集贸市场周边非法占路经营行为,集中力量进行有计划、推进式、预防式、不间断地整治。治理非法占路经营的散摊游贩、非法聚集点,坚决遏制乱摆乱卖现象。治理的重点包括店外摆卖、里空外卖、马路餐桌、露天烧烤、占路加工、占路洗车、占路修车等。
在治理中,要坚持疏堵结合的方针,积极引导,有情操作,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对在主干线、迎宾线、重点地区和近年来整治提升的道路非法占路经营的,坚决取缔;对在市场建设不完善的社区经营的摊贩,应进行规范疏导,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等摊贩实施疏导安置。
治理过程要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列出占路经营的区域、点位名、治理完成的时间表,每天治理进度,一天一天追进度。从4月1日起全员上岗,在责任区域内实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和被曝光的点位,及时反馈所辖单位,加强督办力度。建立“问题”档案,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
早点摊限时集中经营
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摊群、摊点的疏导规范力度。对经区县政府同意,临时确定的各类相对固定的摊点要加强管理,划行归市,分片编组,做到规范有序经营;对区县政府统一设置的早点摊要指定地点、限定时间、制定环境卫生标准、相对集中经营,严禁摆放桌椅板凳(早点原则控制在上午9:30前收摊)。各区县政府要借助数字城管平台,形成固定、移动视频监控网,实行治理后的实时监控,防止反弹回潮。(任悦 李海燕 王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