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4月1日起,《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正值清明祭扫高峰,昨日市民政局负责人通过热线详解《规定》中涉及的殡葬管理方面具体要求。
今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持续27天,其中公休日9天为高峰日。民政部门预计每个高峰日有约40万人次进行祭扫。
《规定》严禁在道路及社区非指定区域内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丧葬用品。违者由区县民政部门或市殡葬事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今年,本市确定不得在市内六区300条主干道路焚烧花圈、花篮、纸钱以及纸牛、纸马等祭祀用品。
今日起,本市各区县布设禁烧道路和社区焚烧点,其中市内六区只设焚烧点,其他区应合理设置禁烧道路和焚烧点,并通过挂网、传单及在社区橱窗公告等形式让辖区居民知晓。
此外,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对部分2010年应续期的骨灰提供市内续期服务。行动不便且无法委托亲属办理的市民可拨打殡葬处24小时服务热线27214444或联系骨灰存放单位骨灰科,民政部门及下属单位会在五一以后上门服务。 (曲彤 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