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名男子以曾拥有体面工作为掩饰,骗取被害人信任,并通过签合同、搞军训等虚假手段包装骗局,谎称能帮被害人安排去大公司工作,先后在三年时间内骗取9名被害人40余万元,并将赃款全部用于买房购车。最终,该男子还是被抓获归案。近日,塘沽人民检察院以该嫌疑人涉嫌诈骗罪将其批捕。
接连实施骗局
经查,被害人张某(男,28岁,本市人)与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06年6月份结识,同年7月,刘某称说可以替张某在中海油某事业部找一份上平台干技工或水手的工作。同年9月份,刘某要求张某去某培训中心去学上岗证,并以帮忙疏通关系为由,向张某索要6万元。一直到2008年7月,刘某才打电话让张某前往渤海石油平台“上班”。“工作”一个月后,张某没拿到一分工资,刘某又解释称其在实习期没有工资。眼看工作毫无进展,张某要求刘某退钱,2009年3月至12月,刘某又陆续安排张某前往到新港某会检中心体检,到蓟县军训,并在刘某的安排下,张某曾陆续签署过4份“用工合同书”,但工作却一直未得到落实。直到2009年12月中旬,刘某为使张某心安,又打下一张“若在本月20日前不到岗就在45天内退6万元钱”的保证书。其后,刘某仍未履行承诺,张某遂向塘沽警方报案。
被害人赵某(男,46岁,本市人)与犯罪嫌疑人刘某的亲属范某是同事关系,听范某说刘某有能力帮忙找工作,就于2008年7月份委托刘某给其子小赵找工作,期间,赵某先后通过范某三次给了刘某5.4万余元,但是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也没找成工作。在此期间,刘某曾多次通知小赵去体检、军训、面试、签合同,并组织小赵去过大港、山东、广东等地培训,并签订“用工合同”,但却从来没有见过用工单位的负责人。2009年2月,刘某又发给赵某一份员工基本信息表和一张工资条,说工资条就是小赵的底薪,员工基本信息表让赵某回去填,填表后,刘某仍迟迟为小赵安排上岗,引起了赵某的怀疑,遂向塘沽警方报案。
精心包装骗局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06年9月至2009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以能为他人在渤海石油某公司找工作为由,利用虚假信息和文书,冒用中海油某公司名义伪造报道通知、员工登记表、员工工资条,另用自己的邮箱向求找工作的当事人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当事人信任。在本人无能力为当事人承办进渤海石油企业工作的情况下,分别以不等的数额骗取包括上述张某、赵某等在内的9名被害人的钱款,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所骗钱款被刘某用于购买房产和汽车等物。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其正是利用了曾在滨海新区塘沽某事业单位工作,拥有体面工作而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不仅如此,刘某还通过签合同、搞军训等形式对自己进行包装。其实,他本人与渤海石油公司的人员没有任何关系,只是通过渤海石油公司的招聘信息带领这些请托人进行应聘,其中有部分能顺利进入渤海石油公司工作,事实上与其也没有任何关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