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天从天津公安消防总队获悉,自元月初开展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社会单位2186家,督改各类火灾隐患3015件,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46起,“三停”6家单位,行政拘留2人,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未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其间,总队深入各区县基层部队,指导检查执勤备战和执勤装备保养维护情况,调研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4个片区特殊场所的灭火救援工作,加强灾害情况下的统一指挥和第一出动工作。据统计,“百日会战”以来,总队共演习演练重点单位5124家,出动车辆6358辆,参战官兵50864人,确保了辖区重点单位灭火救援“情况清、底数明”,打牢应对突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基础。
总队每天派出8个执法检查服务组,以每天不少于10家的力度,直接深入社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服务,依法查封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单位值班、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正确设置且完好有效;特殊岗位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逃生预案演练;节日期间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记者冯琳 通讯员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