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天津市交管局获悉,1月份,交通死亡事故呈4特点:一是17时至22时为交通死亡事故多发时段,交通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1月份交通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9.29%和42.86%;二是郊县无隔离设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多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1月份交通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1.79%和51.43%;三是二级公路交通死亡事故居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1月份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2.14%和32.86%;四是超速和逆行为引发交通死亡事故主因,引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1月份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14.29%和15.71%。(记者冯琳 通讯员杨毅 王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