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2月8日开庭审理王天伦等23人肉霸“黑帮”案,“涉黑老大”王天伦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八项罪名,法院预计庭审将会持续4天。
庭审中,检方指控,王天伦曾通过中间人送20万元给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文强则出面协调关系,帮助王天伦“摆平”了一桩命案。
据检方宣读的起诉书称,2003年12月中旬,重庆市合川区一生猪经营户潘桂生因没有将收购的生猪交给王天伦的永红公司屠宰,王天伦之弟王东明便指使杨玉华、王洪伟等人“教训”潘桂生,后致潘桂生死亡。
王天伦找到重庆劲力酒店的董事长李劲松(另案处理),出资50万元让李劲松找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另案处理)等人帮忙了结此案。之后的一天晚上,李劲松在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送给文强现金20万元,请文强为王天伦所涉的潘桂生案提供帮助。
收取王天伦的贿赂后,文强便帮助王天伦“摆平”了这桩命案。(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