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2月1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黑老大”陈知益、邓宇平等22人涉黑团伙案,陈知益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等12项罪名,非涉黑成员蔡书清、郑迁等4人分别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等罪。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开始,陈知益纠集杨全、杨鸿等人“混社会”,逐步形成了以陈知益为首要分子,以杨全、杨鸿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卿灵、刘全胜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团伙成员达22人。
据了解,该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管理严格,其有组织的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了大量钱财,并致3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同时,该组织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蔡书清的包庇、纵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对当地群众造成心理强制,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重庆市渝北区形成了强势地位。
2008年3月,为扩充势力范围、壮大经济实力,陈知益于利用邓宇平能够召集原重庆市渝北区原副区长刘信勇等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参与巨额赌博的社会关系及能力,邓宇平亦为依靠陈知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能对其开设赌场提供暴力支持,二人合伙开设赌场,且陈知益确立了邓宇平在组织中与其相当的领导者地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重庆市渝北区及周边地区的高档酒店、宾馆开设赌场,大肆招揽和控制赌客,暴力排挤竞争对手,赌场输赢额近10亿元,从中非法获取暴利3000余万元。
据悉,该案的庭审预计将进行6天时间。(银雪 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