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 建设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原址上为荒地和坑塘,周边较为空旷,厂址没有原有污染和环境问题。
(1)大气环境:建设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滨海新区2007年度 PM10、SO2和NO2的年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达到或优于Ⅱ级良好水平的天数占全年的86.0%。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NH3、H2S、臭气浓度的专题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H2S、NH3的一次监测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均低于检出限10。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良好,未出现超标现象。
(2)声环境:本项目建设地周围声环境现状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整体上看,拟建项目所处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3)水环境:滨海高新区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总体水质较差,主要原
因是滨海高新区现阶段污水厂尚未建成,沿河各地区的生产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其中、区域范围内现状生产、生活污水都未经处理排入河道所致。
2.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
滨海高新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设计进、出水水质情况如下表所示。
设计进出水水质 单位:mg/L
水质指标 |
进水 |
一级A处理出水 |
COD |
300~400 |
50 |
BOD5 |
150~180 |
10 |
SS |
160~200 |
10 |
TN |
30~45 |
15 |
氨氮 |
20~30 |
5(8)① |
TP |
3~5 |
0.5 |
注:①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控制指标。
3.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水环境和固体废物等方面,建设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控制措施以缓解施工期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控制标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将各项具体防护控制措施制成公示牌予以公示,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环保职责,以便接受管理部门和公众的监督。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影响都会随之消失。
运营期环境影响
本工程在运行期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主要影响是:尾水排放、恶臭、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泥)。
(1)尾水排放:本项目在工艺选择上突出了改良A2/O工艺+微絮凝过滤的优势,出水水质可满足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当污水厂正常运行时,所排放的尾水和北塘排污河的污水充分混合后,在排放口处COD浓度比河水本底浓度值降低了1.2 mg/L,氨氮浓度比河水本底浓度值升高了0.03 mg/L;在距排放口下游1km处,COD浓度比河水本底浓度值降低了0.7 mg/L,氨氮浓度比河水本底浓度值降低了0.02 mg/L。总体看来,在排放口尾水排放后北塘排污河现状水质与尾水排放前相比基本持平,在排放口下游1km处,COD和氨氮浓度均低于现状监测平均值,因此污水厂尾水正常排放对北塘排污河的现状水质有明显的改善作用,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正效益。
(2)恶臭:本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主要的恶臭排放源来自预处理区、生物池及污泥脱水机房。预测厂界NH3、H2S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二级标准要求。考虑到本项目具体特点及远期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300 m,在本污水处理厂周边300m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商业区等人群密集度高的项目。
(3)噪声: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泵、污泥泵、脱水机、曝气机的噪声;经消声、减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
(4)污泥:本项目产出的污泥经检测不属于危险性固体废物后,再将其定期外运,送汉沽区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属于危险性固体废物的污泥需要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5) 污水处理厂工程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系统可能出现突发性和非突发性事故,对环境将产生严重影响。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污水收集管网故障、污水处理系统故障(构筑物运行不正常、停车检修、污泥膨胀或污泥解体等),会对受纳水体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可以有效的避免事故的发生。
4. 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水环境为COD和氨氮,工程完成投入运营后,每年将削减排入地表水体的污染物总量分别为COD 1277.5t/a,氨氮87.6t/a,污水厂竣工正常运营后将对滨海高新区的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积极的贡献。
5. 环保投资
本项目本身作为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689.5万元,其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环保投资约为235万元,占总投资的6.4%。主要包括施工期环境管理及污染物控制、环境监测等;运营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及监测,以及厂区绿化、排污口规范化、污泥外运及处置等方面。
6. 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分建设项目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两部分。其中建设项目信息公示分两个阶段,第一次公示是在建设单位网站上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第二次公示是在报告书编制阶段,在评价单位网站上对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30份,回收率100%,发放对象为拟建厂址周边相关人员以及滨海高新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居民代表。被调查公众普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 项目建设的正效益及环境可行性
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作为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配套设施,是高新区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将减轻园区内企业污染治理负担,优化投资环境。项目的建设同时也为水的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前提条件,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本项目建设符合滨海高新区的规划要求,拟选厂址符合用地规划,拟选工艺可靠性较好;近期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北塘排污河,脱水污泥运至汉沽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有合理去向;环保总投资235万元,占总投资的6.4%,预计可以取得相应的环境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