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南开区房管局产权市场管理科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确保群众交易资金安全的同时,优质高效办理登记转移手续,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扬。
南开区是本市存量房屋交易量较大的行政区域,今年1至9月交易房屋套数达到7483套,面积为63.67万平方米,监管资金达到48.07亿元,监管比例保持平均90%以上。
该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资金监管到位。一是注重市场分析。为了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科学预测每月交易数量新变化,该局权属部门由科长牵头组织专门人员对存量房屋交易形势进行定期定量分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特点,为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实现“安全、高效、服务”的目标要求,有的放矢制定工作措施创造条件。二是严格审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并形成了由接件窗口、主管科长和科长三级审核制度,在三级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将宣传与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结合起来,通过耐心解释宣传,让群众理解资金监管不仅安全而且高效,最大的受益方就是买卖当事人,使这项工作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保障规范性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对于符合规定条件,可不进入资金监管程序的,由买卖双方本人持身份证、产权证及有效证明文件,在科长审核通过后,签定《承诺书》和《确认书》,准予其交易资金不进入监管程序。三是准确把握政策。针对亲属之间办理转移登记的,除赠与外,其交易资金应当进行监管。买卖双方能提供户口本,或街道、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亲属关系并自愿签订不纳入监管《确认书》的,可以按照《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规定自行交付资金。四是严把关、化难题。针对远年交易的,要求提供原始《买卖协议》、收款凭据、户口本,或交纳煤、水、电及物业费的单据,以证明确实是远年成交,买方已入住多年。针对买方替卖方垫资清贷的,需提供还清贷款的有关文件资料。这样既解决了遗留难题又防止少数中介机构从中“钻空子”,干扰监管制度有效实施。五是坚持依法合规。针对抵债房屋办理交易的,需提供《抵债协议》《公证书》,通过法律程序的,还需提供《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拍卖确认书》等,有效规范监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