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本月起,本市流动人口生育首胎的,可直接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而不必再回户籍地办理,生育程序得到极大简化。同时,本市加大对各工作环节和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保障流动人口切实享受免费计生服务。这是本市根据我国10月1日起施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推出的新措施,让流动人口享受更多计生服务。
本市流动人口生育首胎的,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女方婚育证明、男方户籍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乡(镇)政府或街道计生部门,就可办理生育服务证。此外,还可通过现居住地居委会或社区避孕药具自助箱,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可在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或计生部门指定医院,免费接受《条例》规定的基本计划生育手术;接受计生手术的可按相关规定休假,晚婚晚育的可享受晚婚假和晚育假;可享受孕产妇保健服务,参加免费讲座、咨询,获得免费保健资料等;可享受免费孕检等。
本月起,本市加大对各级计生部门、用工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部门的管理,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待等政策落实,保护流动人口隐私等,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流动人口可拨打本市各级计生服务机构热线咨询,市级23615936,和平区27219945,河东区24320161,河西区23259320,南开区27586791,河北区26361702,红桥区26371412,塘沽区25340204,汉沽区67114965转810,大港区63227210,东丽区84375138,西青区27921680,津南区28520021,北辰区26916152,武清区29343078,宝坻区29232022,宁河县69567513,静海县28910134,蓟县29131599。(记者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