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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等六省市消协呼吁尽快出台汽车气囊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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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10-15 09:16:14 |
概要:昨日天津等六省市消协(消委会)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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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江西、四川六省市消协(消委会)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以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
气囊问题频出
天津市消协秘书长高吉胜表示,随着私家车拥有量不断增加,我国汽车消费的投诉也连续攀升。其中,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因为汽车安全气囊未打开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和消费纠纷屡见不鲜。今年以来,全国多个省市因为安全气囊未打开而出现的消费纠纷就涉及比亚迪F0、比亚迪F3、力帆、凯迪拉克、雷克萨斯、奔驰、丰田皇冠、丰田凯美瑞、长安马自达3、一汽奔腾、斯柯达、北京现代悦动、伊兰特等众多汽车品牌及车型。 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布的汽车召回公告中看到,近两年因为安全气囊缺陷而主动召回的汽车多达1000多辆,涉及多家知名汽车厂商和多个汽车品牌。而导致安全气囊出现质量缺陷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气囊制造商的生产质量问题,有的是因为装配问题,有的则是感应系统软件问题等。
维权遭遇标准缺失
由于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缺失,导致气囊质量合格与否没有统一判定依据,进而导致一些汽车厂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动辄就拿“撞击角度不对、位置不准或者力度不够”搪塞消费者。据了解,这种解释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汽车消费领域的一种潜规则。
令人遗憾的是,评价汽车安全气囊是否存在缺陷的国家标准一直缺失。我国只是于2006年4月出台了3项涉及安全气囊零部件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中仅规定了单独某一零部件的试验方法等内容,属于零部件在装配前的试验标准,而不是整个安全气囊集成系统的评价标准,因此并不能将之作为判定气囊制造质量是否合格、气囊与具体车型是否相匹配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判定事故发生后安全气囊是否应该打开的依据。而美国、欧洲各国及日本都早已确立了相应的法律标准。
集中于三种情况 由于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了以下三种情况的出现:一是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及其匹配工艺是否合格;二是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因此发生纠纷后,消协组织的调解工作无法可依,从而使此类纠纷成为投诉处理中的一大难点,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中就指出“汽车投诉又增长,标准缺失维权难”,主要问题则表现在“安全气囊等项目缺乏检验标准,消费者维权取证难以实现”;三是即使消费者因调解不成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往往无法判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从而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对此,六省市消协(消委会)联合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完善标准的高度,及早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的国家标准。这不仅对于界定厂商与消费者双方的法律责任、减少消费纠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构建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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