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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提高社区办公经费 居委会成员补贴不低于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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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9-09 10:09:14 |
概要:经市政府批准,从09年10月1日起,提高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根据本市城镇职工工资情况,将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不低于820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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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经市政府批准,从09年10月1日起,提高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考虑到每个社区户数、人口多少和居委会工作量不同,由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7000元(每年每户不足4元)提高到每年每户不低于10元(平均每个社区1.8万元)。根据本市城镇职工工资情况,将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不低于820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200元。
实行这两项政策,市财政对社区居委会数量较多、财政负担比较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其他区(县)增加的预算由区(县)财政负担。以后年度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的提高,适当考虑调整社区居委会成员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上由区(县)负担。标准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社区居委会成员社会保险标准不再调整。(记者 任悦 李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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