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天津 |
天津市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
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9-03 16:39:40 |
概要:本市从9月开始实施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医保范围扩大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所有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学生儿童,覆盖人数将达到555万人,平均报销比率达50%-60%。 |
|
|
|
|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本市从9月开始实施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医保范围扩大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所有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学生儿童,覆盖人数将达到555万人,平均报销比率达50%-60%。
新医保政策首先使本市实现了城乡一个制度、全市统筹,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全部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在本市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外地户籍和外国学生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统一执行一个制度,消除了城乡差别,农村居民可以持社保卡到各大医院刷卡就医,联网结算;多档选择、待遇挂钩,新医保政策根据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制定了三个参保档次,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缴费多的待遇相对较高,缴费少的待遇相对较低,平均报销比率最低50%,最高60%,明显减轻医疗负担。(记者杨晓慧 通讯员冯兆君) |
|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