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外籍人士、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为天津市的发展贡献突出,可成为天津市的荣誉市民。近日,《关于授予天津市荣誉市民称号的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根据规定,“天津市荣誉市民”须具备6类条件。包括为推进其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本市在经济建设、高新技术、对外贸易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本市引进资金、设备和企业管理、先进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并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天津市荣誉市民”在本市享有5项待遇:本市组织重大庆典活动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邀请参加,享有贵宾礼遇;在天津口岸出入境时,凭荣誉证书,各联检单位给予方便和礼遇;对需要多次临时来华的,由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2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F签证;对需要在天津工作并长期居留的,在获得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或天津市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之后,由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符合我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的,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时,予以优先考虑。【记者 王月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