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自今年9月1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沈阳市民,生病就医后将最高得到10.5万元的医保赔付。门诊规定病种也由原来的两种增加到11种,并且取消了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只要在门诊看病,就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8月17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一下子把医保的门槛又降了不少。
“成年”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与学生没差别
以前,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参保人员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平均低于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15个百分点。从9月1日起,这四类参保人群统一调整为一种报销比例。
新政策施行后,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由原来的8.2万元调整到10.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2万元调整为5.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最高赔付限额仍为5万元。另外门诊规定的病种也大幅增加,以前只有恶性肿瘤和尿毒症两种,现在包括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和陈旧性心肌梗塞等门诊疾病都能用医保报销。各种疾病的年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由1000元至1万元不等,如被认定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的还会有所增加。
住院门槛费至少降低了100元
此次沈阳居民医保另一大调整是取消了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住院享受医保的“门槛费”也降低了。从9月1日起,参保的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在各等级定点医院就医住院的门槛费(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降低了100元到200元不等;参保的非沈阳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寒暑假和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调整为500元。
8类人员不用缴纳保费
为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政府补助标准,新文件中还规定,对分类救助低保人员(70岁以上高龄老人、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不能自理的重病人员、大学生、丧偶单亲人员、60岁以上其他伤残人员、60岁以上能够自理的重病人员、优抚对象)参保全由政府埋单,个人不用花一分钱。
此次还增加了几项医保待遇:急诊抢救转住院人员在抢救期间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因意外伤害住院,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也由统筹基金支付。 记者/侯永锋/方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