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本市在2008年完成全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普查和鉴定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对本市城镇范围内的既有房屋进行安全普查和鉴定。安全普查的范围为本市城镇范围内2009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已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普查后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档案,并将相关资料输入既有房屋安全信息网络管理系统。
一间不漏 安全鉴定危房
目前全市既有房屋面积共2.8亿平方米,其中部分房屋由于建造时间较早,过度使用且年久失修,房屋及设施老化或毁损较为严重,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使用隐患,有少部分已成为严重损坏房屋及危险房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既有房屋安全普查,能够准确掌握全市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档案,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房屋安全使用隐患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后提出实施改造和加固方案,督促产权人加以落实,及时排除安全使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住用安全,让群众住“放心房”。
重点普查超过50年建筑
据介绍,本次安全普查的范围为本市城镇范围内2009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已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普查后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档案,并将相关资料输入既有房屋安全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普查鉴定工作根据国家《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等相关规定,对既有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排查和鉴定。主要对房屋安全性能和房屋基础资料以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屋抗震性能、施工质量和结构安全。砖木结构、砖混预制板型结构、轻型钢结构、装配式大板结构建筑和房龄超过50年的建筑以及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场(超市)、医院、菜市场、旅馆(快捷酒店)和娱乐场所(大型洗浴、KTV、歌舞厅、酒吧)等是普查重点,各区县普查将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排查。
明年3月进入验收阶段
本次普查共分为三个阶段,其中普查阶段(2009年8月至2009年年底)。各区县普查办在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区县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支持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各区县普查办应设立技术专家组对房屋进行综合审查,并对被排查的房屋按幢出具房屋安全评估结论,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档案。对于排查后发现存在严重安全使用隐患的房屋以及需要做进一步深度检测确认的房屋,列入需要鉴定房屋的范围,各区县普查办汇总后以书面材料上报市国土房管局普查办。
鉴定阶段(2010年上半年)。市国土房管局普查办对各区县上报的书面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经审议确认通过后,由各区县房管局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做好本辖区排查确定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由各区县房管局统一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鉴定完成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送交所属区县房管局。以鉴定报告作为技术基础支持,制定相应的解危修缮措施,确保达到国家和我市的房屋安全规范要求。
验收阶段(2010年3月开始)。市国土房管局普查办、区县普查办采取自查、抽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复核、验收房屋安全普查结果。
普查确保覆盖率100%
此次普查将做到全而不漏,确保覆盖率100%,每一处房屋要按幢排查到位。不走过场,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逐项认真检查,切实保证普查工作的质量。本次安全鉴定重点是排查后发现存在严重安全使用隐患的房屋,以及需要做进一步深度检测确认的房屋,要严格按照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程序,科学、准确地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任务。
普查鉴定工作进行过程中,各区县普查办要于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完成的普查鉴定情况上报市国土房管局普查办。通过此次普查鉴定工作,全面掌握本市既有房屋底数、安全性能和基本住用情况,按幢到户建立既有房屋安全使用档案,逐步实现基础资料和安全使用档案的动态管理。在普查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把握不准的问题,各区县普查办要及时收集、反馈给市国土房管局普查办,经研究后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确保普查工作圆满顺利完成。记者 尹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