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货币两主犯今天押赴刑场
汕头中院依法宣判一宗伪造货币大案,另有七名罪犯被判死缓及有期徒刑
今天(11日)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宗数额特别巨大的伪造货币案。
依法以伪造货币罪判处罪犯许少荣、朱映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龚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其余六名罪犯分别被判处5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罪犯许少荣、朱映武在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伪造人民币近亿元
经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间,许少荣、朱映武密谋合伙伪造人民币,由许少荣提供资金,朱映武负责找印制假币的工场、雇佣印刷技术员、购买印刷设备、销售等全面管理工作。朱映武租用陈焕鹏位于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的一工厂作为印制假币工场,并招引龚伟负责印制假币,龚伟则先后招引沈亮光任技术员、陈明负责帮忙印制假币及包装。从2005年1月18日至4月初,许少荣、朱映武等人共印制1999版50元面额假人民币五批次共计8190万元;同年4月12日至17日,朱映武、龚伟、陈焕鹏、沈亮光、陈明背着许少荣印制1999年版100元面额假人民币1106万元。
买假币栽在半路上
假币印制完毕后,朱映武通过詹锦文介绍联系刘玉军、岳宗寺等人前来购买假币。2005年2月21日,朱映武、龚伟等将1999年版50元面额假人民币中的800万元运至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由詹锦文联系卖给刘玉军、岳宗寺等人;同年3月下旬,朱映武、陈焕鹏、龚伟等人将另外的1999年版50元面额假人民币700万元运至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仍由詹锦文联系卖给刘玉军、岳宗寺等人。朱映武等人两次分别获取赃款人民币33.6万元和29.4万元。
2005年4月17日下午,刘玉军、岳宗寺等人经詹锦文介绍,驾驶一辆捷达小汽车到陈店镇再次向朱映武、陈焕鹏、龚伟购买1999年版50元面额、100元面额假人民币共计1458.735万元。后刘玉军、岳宗寺在324国道普宁市占陇路段被抓获,公安机关在其驾驶的捷达小汽车上缴获假人民币六箱共计1458.735万元。经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鉴定,被缴获的六箱人民币都是机制版假人民币。
朱映武、陈焕鹏、龚伟交易完毕后回到汕头市潮南区天马大酒店,被公安机关抓获,赃款人民币18万元被全部缴获。(杨媛、宿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