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货车违法停车堵塞交通,交警疏导反遭4名男子的暴力阻挠。日前,河西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10个月、11个月及1年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今年2月17日15时,交警河西支队支队长蔡建、副支队长崔智锋等交警,驾驶警车巡查至河西区小珠江道理发器具厂门前时,发现两辆货车违法停靠,致使该路段大量机动车滞留,造成交通堵塞。交警随即下车纠正违停货车交通违法,欲将货车引至理发器具厂院内停放,以方便其他过往车辆正常通行。此时,被告人卞某、孙某、高某某和王某某冲出来阻拦,并辱骂交警。被告人卞某还用拳猛击蔡建胸部,后又殴打交警苏宝忠,被告人孙某撕扯苏宝忠警服并高喊“打他”。这时,被告人高某某冲上前对苏宝忠施暴,帮助孙某逃脱。副支队长崔智锋对高某某实施约束时,被告人王某某便对崔智锋施暴,帮助高某某逃脱。而后,被告人孙某、卞某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4名被告人带回公安机关审查。经鉴定,苏宝忠左肘关节、左腕关节,崔智锋右手拇指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河西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卞某、孙某、高某某和王某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致两人轻微伤后果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卞某和孙某有期徒刑10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