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作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环境诚信评价体系实施方案”试运行以来的首次评选,开发区日前向社会公布了首批被列入试点的48家企业的环境诚信评价结果,其中,有44家企业达到“好”等级。
据介绍,第一次列入试点的企业共48家,经过企业自评、环保局审核、企业确认陈述、环保局复核和向社会公示程序,有38家企业评价结果大于100分,小于等于100大于90分的有6家,小于等于90大于80分的有1家,小于等于80大于70分的有2家,其中一家企业申请不参与评价,按照企业环境诚信评价体系实施方案第八条规定,将该企业具体履行环境责任的情况信息公开。
据了解,从今年起,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市民可登陆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入环保局信息栏查询了解具体信息。依据相关规定,开发区将对环境行为评定为“很好”和“很差”等级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进而推动更多企业参与到评价体系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