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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确定导游人事代理收费标准 每人每月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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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6-08 14:50:01 |
概要: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按照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职业介绍机构个人存档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导游人事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此规定自6月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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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按照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降低职业介绍机构个人存档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导游人事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此规定自6月起执行。
按照《天津市2008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规定,天津市津旅导游服务中心收取的导游人事代理服务费为经营性收费,具体服务内容是:导游人员的注册登记,代办导游证和IC卡及导游等级证,代办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及相关培训,负责为导游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向旅行社推荐社会导游人员,负责导游人员与旅行社聘用合同的见证和备案及业务档案管理。
天津市津旅导游服务中心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记者王志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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