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近日下发了《2009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今年本市初中招生工作将大力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优质高中初中部60%以上的招生名额,按照一定比例定向分配到本区内所有小学,民办初中不允许跨区县招生。
根据规定,各区县科学调整学区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增强公办初中的吸引力,引导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到公办学校就读。自愿到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按照各区县确定的招生办法入学,民办初中不跨区招生。为了均衡初中生源,市教委要求各区把优质高中初中部60%以上的招生名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本区内所有小学;各小学依据《天津市小学生素质评价手册》,采取多元评价的方式,向招生学校等额推荐小学毕业生。
“蓝印户口”学生入学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农民工子女,由区县教育局负责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证明齐全享受与本市学生同等待遇。(记者蒋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