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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升初回户籍地 学生户籍须随父或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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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5-18 14:55:28 |
概要:上午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出台2009年《我市部分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办法》,规定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必须持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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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出台2009年《我市部分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办法》,规定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必须持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
学生是否回户籍区县升学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如需回户籍区县升学,应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审核后予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应参加户籍区县教育局安排的小学毕业考试。(记者蒋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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