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提前获得“三包”承诺时,一定要看清厂商的“三包”范围是否不低于正式实施后的“三包”范围,而在签订销售合同或是在厂商提供的“三包”凭证中,还要仔细看清是否有“汽车‘三包’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的内容,以免消费者在维权时无法提供有效凭证。
天津北方网讯:“我的客户本想10月1日国家‘三包’正式实施后再提车,结果我们9月1日晚上就接到厂家通知转天就开始‘三包’,客户于是高高兴兴地提前把车开回家了。”某德系车4S店销售人员袁小姐介绍说,提前“三包”的确促成了持币待购的客户提前购车。
本月初,上海大众、一汽大众、东风标致、北京奔驰、上海通用等多家车企宣布提前实施“三包”,其中部分品牌还延长了“三包”时间和范围,再加上此前宣布的比亚迪、长安马自达、东风日产、东南汽车等厂商,汽车品牌已覆盖大部分热销车型。记者从本市多家4S店了解到,这些品牌均已接到厂家通知开始提前“三包”。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行驶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此期间消费者遭遇严重质量问题可以退车或换车;保修期执行的是不低于3年或行驶6万公里,在此期间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此外,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3千公里之内,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消费者就可以换货或退货。
一家“抢跑”多家跟进
对于刚刚熬过销售淡季的经销商来说,抢占“金九银十”就显得尤为重要。某4S店销售人员介绍说,我们和客户沟通中也了解到,10月1日“三包”政策正式实施前,不少消费者有持币待购的想法,目的就是等10月的优惠价格和“三包”保障。“既然汽车‘三包’政策已经板上钉钉,更没必要拖了,提前执行主要是为了应对‘金九银十’的销售旺季。”于是,为了防止“金九”被迟到一个月的“三包”搅黄,只要有一家车企“抢跑”,其他车企肯定不甘落后地“跟进”。
销售人员也坦言,“其实目前不少车企的质保期都比‘三包’规定的还要长,受到最大挑战的是汽车买来不能退换的惯例,但因为汽车达到‘三包’规定中退、换车条件的概率很小,如果只是修车就与原来的售后保修差别不大,所以提前一个月实施的‘三包’,车企就是用了最小的成本给了消费者厚道的印象。”即将提车的宋先生对记者表示,“无论车企提前‘三包’的初衷为何,对消费者来说肯定是好事,至少在维权时有了更好的保障。”
“提前一个月是很好的营销措施,毕竟‘三包’很受消费者关注,这样做不仅能有效地增加销售,更能提升品牌整体形象。”某韩系车4S店负责人也坦言,无论是“抢跑”还是正式实施,车市未来将进入一个“拼服务”的时代。另据销售人员预计,等到10月“三包”正式实施后,此前积累的需求会集中释放,到时候有可能优惠幅度收窄,畅销车型的提车时间也会延长。
“三包”不等于“全包”
汽车提前“三包”等于消费者权益保障提早到位?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提前获得“三包”承诺时,一定要看清厂商的“三包”范围是否不低于正式实施后的“三包”范围,而在签订销售合同或是在厂商提供的“三包”凭证中,还要仔细看清是否有“汽车‘三包’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或发票开具之日)起实施”的内容,以免消费者在维权时无法提供有效凭证,只有注意这些,提前实施的“三包”才能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消费者还要警惕汽车“三包”的免责条款,根据10月正式实施的“三包”规定,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为生产公务等购买的汽车,以及汽车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的,均不包括在汽车“三包”范围内;而自行改装、调整、拆卸造成损坏的,或是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而造成损坏的,以及易损耗零部件超出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都不能享受“三包”待遇。天津立德律师事务所许剑律师提醒,消费者别把“三包”当成“全包”,免责条款内的情况均不享受“三包”待遇,此外如果不能提供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也不能享受“三包”,消费者要全面了解相关法规,合理运用规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本报记者 黄海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