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2013年元旦、春节临近,为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区内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高新区对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责任制。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监督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节日消费特点,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品种为重点,组织开展节前自查,严厉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过期、霉变及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节日食品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要禁止使用假冒伪略、来源不明的食用油,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对购进的肉及肉制品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验收,要求所购鲜肉必须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均能进行溯源。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确保高新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节前天津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高新区分局将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控与报告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制订详细的节日期间值班管理制度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保障信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上报单位领导、天津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高新区分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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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高新区分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