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宜宾江安发生一起强迫16岁女儿卖淫的事件。12月4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谭霞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处陈强有期徒刑7年。
法 院 审 理 查明,被告人陈强、谭霞系同居关系,被告人陈强与被害人陈芳系父女关系。2011年,被告人陈强和谭霞商议将陈芳带到江安镇,强迫陈芳卖淫。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谭霞、陈强的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谭霞积极参与,系主犯。被告人陈强系从犯,遂作出相应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