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进行明确。通知明确指出,对注册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通知称,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
通知还称,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按照“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值税。
通知还强调,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往返台湾、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台湾、香港、澳门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据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负责人介绍,根据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东疆内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均免征营业税。此次出台的补充通知,将天津市新近实行的“营改增”政策和东疆相关企业已享有的国家税收试点政策有机结合,也使得这些企业在“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中顺利完成过渡,并未增加企业相应税负,让其吃下了颗“定心丸”。(记者 赵贤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