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问题是当前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中共十八大之后,新领导班子就“反腐”话题频频发声,并且措辞严厉;11月19日,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强调坚决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对于近年来中国在反腐败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反腐倡廉领域的新动向以及反腐败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中国网观点中国邀请到了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进行深入分析解读。
中国网:过去十年,我们的反腐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如何看待这样的成就?
李永忠:这十年间,无论是66万余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是近三十年420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无论是近十年上百名省部级干部被查处,还是六名省部级干部被处以死刑,以及24000人多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些都是很大数量的反腐败的成绩。
其中就是在30年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20万人中,省部级干部465人,当然现在不止这个数字了。上百名省部级干部因腐败而被追究司法责任,而一旦高级干部因腐败罪被追究的话,基本都是10年以上的重刑,甚至还不止重刑,往往都被判无期或死缓,这占的比例相当大。
据数据显示,中国在全球清廉指数的排名从1995年在41个受调查的国家和地区当中排名第40位,到2011年在182个受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75位,而香港的清廉指数却由第17名提升到第12名;2011年中国的清廉指数得分是3.6分(3.5分或者4分以下都叫做比较腐败的国家),而2010年中国的清廉指数排名是第78位,得分是3.5分。
这说明我们的反腐败在某个年度上是有进步的,但是整体上的进步并不大,因此新一任总书记习近平才指出“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既要看到我们的反腐败在徘徊中的微小进步,又要看到我们的清廉指数排名在70位到80位之间“小幅振荡”,但是香港在“稳步前进”,香港地区的权力结构优势就显示出来了,因此,我们要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一定要按照十八大的要求,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进行权力结构改革,推进制度反腐。
十年来,我们反腐败所取得的成绩不光得到了国内群众的认可,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正是由于这些年我们不断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然而,虽然我们的反腐败确实取得了成绩,但是通过治标取得成绩,不足以支撑把腐败遏制在可能的最低限度这样一个战略目标,不足以满足群众不断升高的期望值,不足以让社会,特别让国际社会承认我们是比较清廉的国家。
反腐“成绩单”正好印证了中央和中纪委关于反腐败总体态势的一个评语——“三个并存、两个依然”:“三个并存”,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两个依然”,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