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9点,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三法庭,唐山市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局长韩学省坐在原告席上。他旁边是两名政府聘请的律师,对面的被告席上,只有一名代理人代表被告出庭。
韩学省代表政府,来追回一笔欠款。7年前,汉沽管理区在区属国企改制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而将600余万元财政资金借给了自然人祖秉新。其中有改制前向政府的借款,还有改制后政府替其偿还的贷款。
而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几乎没有人追讨过这笔欠款,欠款者也几乎分文未还。5年后的2011年底,唐山市纪委介入调查,汉沽管理区迫于压力开始启动追款程序。然而,两年过去,欠款分文未能追回。
无奈之下,管理区财政局最终把欠款者告上了法庭,但财政局代理人、汉沽管理区工业聚集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甘金华却在不久后即被不明青年用铁棍打致骨折。《法制日报》视点版在今年8月20日曾就此事刊发报道《600余万公款借给个人7年未还》。
此后事态一再升级,在本报刊发报道后的8月30日,甘金华因被怀疑为举报人而再次遭到殴打。而此前一天,汉沽管理区人民法庭纪检组组长陈贺强也因被怀疑参与举报而在办公室遭到同一人殴打。
12月4日,甘金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目前他与陈贺强已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河北省纪委、唐山市纪委寄送了实名举报函,举报对象为借款时担任汉沽管理区管委会主任的田玉贵、原国有唐山市康尼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玉新及到办公室殴打他们的田玉付。快递回执显示,两份举报信均已签收。
600万公款被借给个人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距北京仅200公里。
2006年以前,唐山市康尼乳业有限公司系该区所属重要国企之一。
2004年,康尼乳业新建了一个奶粉车间。据时任总经理田玉新在一份说明中回忆,此项目共需投资2600万元,资金来源为:“汉沽管理区垫付562万元,康尼公司贷款700万元,公司职工集资228.65万元,工程所需后续资金再行贷款。”
然而仅在几个月以后,奶粉车间由于资金不足而面临烂尾窘境。汉沽管理区“研究决定,对新建奶粉车间进行整体出让……认为祖秉新购买新建奶粉车间适宜,因为祖秉新长期与三鹿集团合作,是重合同守信用的供应商。”
康尼乳业与祖秉新遂于2005年10月31日签订协议书。双方约定,祖秉新按康尼公司项目投资额度全额接收,即康尼乳业以总投资2482.96万元的价款新建的奶粉车间移交给祖秉新。
在这笔转让款中,包括了在新建奶粉车间时,汉沽管理区财政垫付的562万元工程款。双方约定,该笔欠款全部由祖秉新承接偿还,“在本协议签订10日内偿还汉沽管理区162万元,其余400万元两年内付清:即2006年10月以前还200万元,2007年10月前还200万元。”
蹊跷的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内,祖秉新未向汉沽管理区财政局还款,而两笔原本属于国有资产的资金却被用于冲抵这笔欠款。
汉沽管理区财政局的一份《关于康尼乳业奶粉车间财政借款情况说明》记载,2006年,康尼乳业上缴下属牛场土地出让金200万元,用于冲抵账务;根据2006年5月18日“康尼乳业不良资产座谈会会议纪要”,改制调整资金138万余元,也被冲抵了这笔欠款。财政局最终确认,祖秉新的欠款数额减少至265.9万余元。
2006年8月23日,在奶粉车间出售给祖秉新仅1年多时,康尼乳业实行改制,原总经理田玉新以431万余元买下了全部资产。
一个多月后,时任汉沽管理区管委会主任田玉贵召开了一个主任办公会议。这次由田玉贵、田玉新以及财政局、发改委、信用社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让汉沽管理区再为祖秉新背上一笔巨额债务。
会议记录载明,开会地点为田玉贵办公室。内容中称:“玉贵说原三鹿(即康尼乳业,记者注)建新车间时,2005年6月23日贷款600万元,当时管区承诺作担保,保障了奶粉车间的顺利完成……今天是管区承诺贷款担保最后一天,为了信誉,可由管区先行垫还。”
在康尼乳业与祖秉新签订的转让协议书中,该笔600万元的贷款明确约定“本金和已形成的利息及以后形成的利息均由乙方(祖秉新)承担”。
而针对会议纪要中“担保”一说,甘金华告诉记者,经事后向信用社查证,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汉沽管理区曾做过此项担保。
让甘金华不解的是,这个为祖秉新垫还贷款的会议,祖秉新本人竟没有参加。而会议的结果是,汉沽管理区财政共为祖秉新垫付了442万余元,截至目前尚有358万余元未收回。加上此前欠下的265.9万元,总额已达623.9万元。
追讨公款成难事
两笔总额达600余万元的财政性资金借款,最终都得到唐山市纪委、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康尼乳业、田玉新的确认,但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从未有人进行过追讨。
在2010年11月11日与纪委部门的谈话中,原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局长戴恩广称:“在奶粉车间出售给祖秉新后,所欠财政局的265万余元,管理区领导没有指示过让我要找祖秉新和改制后的康尼公司催要此款,我也没有派人向他们催要过。”
甘金华坚持认为,这长达数年的遗忘,是时任管区领导有意而为。“因为康尼乳业与祖秉新签订的协议中,有一条关键的保障性条款:如果乙方(祖秉新)不能按期履行本协议各项条款时,甲方有权收回奶粉车间,所付款项不予退回。”
“这是一条极为苛刻的条款,祖秉新从第一笔资金就违约,当时就完全可以将奶粉车间收回,但是自始至终这个条款都没被启动,后来反而还替他又还了几百万的贷款。”负责追讨上述两笔欠款的现任汉沽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任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2007年6月,祖秉新不仅未向财政偿还欠款,还以奶粉车间作为实物出资,成为康尼乳业持股85.8%的大股东,持股14.2%的田玉新仍为法定代表人。
汉沽管理区党工委书记王随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10年底,唐山市纪委接到举报,说我们国有资产给了个人,来调查了一阵,查完以后有了结论,责成我们管理区把这些钱要回来,其中包括祖秉新的钱。”
此时,原汉沽管理区管委会主任田玉贵已调任他职,王随海刚刚开始主政。“2011年初,我们受市纪委领导的指示,开始追讨这些欠款,成立了一个清欠小组,我是组长,任旺主任负责催要祖秉新这部分钱。”
然而,此时的追款已非易事,王随海告诉记者,一直到今年初,通过行政手段一分钱也没有收回来。
2012年3月5日,汉沽管理区财政局依据唐山市纪委的调查结论,针对两个款项分别对祖秉新提起诉讼,要求祖秉新偿还所欠财政局的借款和代偿贷款。甘金华担任了该案的代理人。
7月30日,经过多番司法程序,唐山市中院最终以“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为由,裁定由中院审理该案。
11月27日上午,唐山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上,祖秉新代理人梁子坎对欠款一事全盘否定,要求法院全部驳回。
在被法官问及是否有相关借款手续,能够证明两笔借款存在时,财政局局长韩学省连称:“可以查账。”但却未当庭出示相关证据。“钱不是在我任上借出去的,这么大的一笔资金,作为财政部门是不可能有权力支出的,都是管区领导定的。”
庭后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但据记者了解,就在开庭前的26日下午,双方已进行过一次调解,无果而终。
任旺告诉记者,他所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最多也就能商量商量还款时间,而对于“抹去利息”之类的要求则不可能妥协。“利息也是国家资产,谁抹去,谁就要负责任的。”任旺说。
已向纪委实名举报
甘金华最终不得不退出了这起案件的代理。“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领导说还是退下来吧。”他告诉记者,从今年3月份代理了该起案件开始,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最早是电话里对我破口大骂,然后是当面威胁,最后是直接动手了”。
今年7月2日晚19点15分,他与朋友吃完晚饭走在回家的路上,突遭4名手持铁棍的蒙面青年殴打,左手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但案件至今未破。
8月30日下午3点半左右,田玉付带着两名青年来到甘金华办公室,对甘金华进行辱骂并多次击打甘金华脸部。从现场的监控录像中可以听出,田玉付之所以如此愤怒,是因为甘金华举报了其弟田玉贵和田玉新,并代理了财政局的起诉案件。
而在此前一天上午8点45分,田玉付带着两名青年,跟着汉沽管理区人民法庭纪检组组长陈贺强进入了他的办公室,同样以怀疑其举报为由,对其进行殴打。
汉沽管理区场部派出所所长李海向《法制日报》记者证实了上述两起案件。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的一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两案合并执行,田玉付被处行政拘留17天,罚款700元。
12月4日,陈贺强告诉记者,目前他与甘金华已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河北省纪委、唐山市纪委寄送了实名举报函,举报对象为“公款借个人”案发生时担任汉沽管理区管委会主任的田玉贵、原国有唐山市康尼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玉新及到办公室殴打他们的田玉付。快递回执显示,两份举报信均已签收。
“这都是事出有因的。”记者致电田玉付求证殴打及举报一事,田玉付如此回应,“因为之前我们有一些恩怨,他们就通过打官司、告状来整人。我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吗?”
对于财政资金外借一事,田玉付称:“这些纪委都已经有结论了,所有的资金都是在企业还是国企的时候借出的,市里面领导都有审批,全管区的领导都知道这个事,为了企业的生存,没有任何问题。地方政府都不会乱来的,一切都事出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