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本月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死亡家庭提高了扶助标准。
据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市从今年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即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其他政策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此外,本市还提高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即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记者 侯砚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