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记联网讯 “天津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保持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这是天津市市长黄兴国近日在谈到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时所作的一番表态。可以看出,天津高度重视城中村改造,并将其纳入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全局来通盘考虑。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天津在城中村改造方面积极探索,注重金融创新,取得了明显进展,其中金融机构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早在2010年,天津市委、市政府就将城中村改造项目列为20项民心工程之首,当年7月,天津市政府召开城中村改造现场推动会,当时天津市内城中村共有66个,已完成改造20个。在这次推动会上,天津提出3年内将其余46个城中村全部改造完毕。
改造城中村,资金是关键。2009年3月,天津成立了全国首家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专门承担包括城中村改造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据介绍,公司采取股权多元化方式构成,由天津市政府和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政府共同出资组建,11个股东,首期注册资金25亿元。“具有鲜明的政策导向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项投资,封闭管理,安全还款。”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其运作特点。该公司作为拆迁人和投资人,通过协议方式委托各区政府及拆迁、建设单位拆危陋房,建安置房,拨付资金,严格执行《天津市外环线以内城中村改造项目成本控制办法》,与村委会、镇政府、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安置房建设单位和贷款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全程监管资金使用。公司通过拆迁地块出让完成资金回笼,出让收入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作为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积极参与了天津城中村改造。在2010年7月召开的城中村改造现场推动会上,天津市国土房管局与国开行天津分行签订了银团贷款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天津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棚户区改造范围,符合该行信贷政策,因此给予了积极支持。
天津市城中村改造项目自2010年年中实施,但项目启动初期即遇到国家宏观调控和对信贷规模的控制,国开行天津分行科学调度规模,重新设计贷款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签订贷款合同并提供贷款支持。截至2012年7月末,国开行天津分行与借款人天津市保障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中长期借款合同,目前已经发放贷款22.8亿元。贷款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北辰区和西青区13个城中村的拆迁工作,以及北辰区宜兴埠、南仓和西青区怡合村的安置房建设,累计支持拆迁9300余户,占总户数的79%,支持安置房建设62.43万平方米。
“切实改善民计民生,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住房问题。这些年,我们围绕解决住房问题采取了三条途径:一是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二是实施示范小城镇建设,三是实施城中村改造。通过这三条主要途径,有效改善了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民和城中村居民的住房条件,也促进了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天津市市长黄兴国这样总结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记者 李庶民 通讯员 刘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