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山东5月8日讯 (记者佟晓群)近日,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曝光了山东省个别地区在大白菜贮运过程中喷洒甲醛溶液保鲜的问题,随后,多家媒体进行了转载和引用。事件发生后,山东省农业厅及时召集蔬菜、植保、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家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同时组织蔬菜主产区对使用甲醛保鲜蔬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获悉,山东省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迅速调查核实,并提出要严格依法处理。
潍坊市农业局调查核实后称,在大白菜的种植环节不存在使用甲醛问题。在运销环节,确实存在个别外地运销户违法使用甲醛保鲜的现象,但尚未发现在其他蔬菜上使用甲醛保鲜的现象。
另据悉,目前,青州市政府已经组织了全面排查,并对发现的5辆外地白菜运输车辆携带的甲醛溶液进行了没收,对两名本地白菜经纪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在此基础上,潍坊市进一步加大措施,强化监管,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根据2011年修订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甲醛等23种物质不得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生产经营和使用。也就是说,以任何方式在食品中添加甲醛的行为均是违法的。
据有关专家介绍,甲醛是一般性的化学物质,不属于农药,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会使用。在大白菜运销环节使用甲醛保鲜,过去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发现过。从目前蔬菜主产区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其他蔬菜主产区没有发现用甲醛保鲜蔬菜的情况。
延伸阅读:
为尽快遏制白菜使用甲醛保鲜这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菜农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山东省农业厅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普及力度,通过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让运销户明白甲醛等非法添加物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性和使用后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杜绝非法添加行为。
二是加大对批发市场大白菜的监督抽查力度,对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行为的,一旦检出,依法严处。同时,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强化对市场销售农产品的日常检测;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是宣传《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对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行为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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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由于甲醛非常易溶于水易挥发,经过仔细冲洗,白菜上不会有大的残留。市民买到疑似含有甲醛的白菜后,最好扒掉外面的一层,用清水洗几遍,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泡一泡,再多煮几分钟,这样就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