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进一步推动潍坊高新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影响力和良好形象,4月1日—6月31日,高新区全面启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凡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此次年检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高新区将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督导社会组织做好财务结算和审计工作。二是上报重大事项,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重大事项上报并在年检报告书中体现。三是梳理准备事项,要求各社会组织在申报年检前主动办理好各类换证、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便于开展年检。 (记者程爱华 通讯员张建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