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委员会
津高新工办字[2012] 09号
关于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
海泰集团及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总和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市总和市人社局3月初共同召开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服务月启动暨工作推动会精神,高新区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类企业工会、工会联合会集中在3、4月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要约行动组织领导
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迅速成立以主席挂帅、有职工代表参加的要约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工会委员会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集思广益,分析本单位职工思想和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要约提出做好充分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及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广大职工和企业法人“工资集体协商”意识,主动自觉开展协商。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吃透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协商要领,做到人人掌握法规、政策,人人了解企业发展现状,人人会做职工思想工作,人人会协商谈判。小组成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协商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