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日获悉,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审核处理意见,省政府批复结案,南钢股份及南京市有关部门16名责任人已遭撤职或不同形式的处分。
2011年10月5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高炉在停炉过程中发生铁水外流事故,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牌督办此事故。事故发生后,省政府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高炉残铁口碳砖瞬时塌落,高温铁水大量涌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炼铁厂对停炉、放残铁工作中安全问题研究不深、预判不足,指挥人员违规指挥,操作人员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按照处理意见,给予南钢股份董事长杨思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董事长吕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公司董事、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陶魄撤销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再出任南钢股份董事。“10·5”重大事故触犯刑律的3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炼铁厂多位相关岗位负责人被撤职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外,对南钢股份给予100万元的经济处罚。南京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处长、南京市安监局安监一处副调研员也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南京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010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出台《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办法》,要求一次性死亡9人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国务院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一次性死亡9人以下、3人及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由省安委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各环节的信息要在大众媒介上公布。省安监局负责人表示,挂牌督办只是一种手段,关键要自我加压,对安全生产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去年,省安委会挂牌督办了20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到目前大部分已经结案。今年不仅要对重大和较大事故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也将被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