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日(2月13日)从滨海新区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从3月1日起,本市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事项,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新区综合竞争力。
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包含32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3项市级职能事权事项。按照要求,滨海新区自今年3月1日起承接办理该批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职能事权事项,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不再实施。同时,市药监局采取设立延伸窗口方式,将14项行政审批事项延伸到新区办理。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第二批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和职能事权事项的通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事项中,包括不需中央政府投资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举办大型职业介绍招聘会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对新区经济发展更为有利的事项。第二批审批事项下放,将有助于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有助于实现“新区的事在新区办”,有助于加强发展的自主性,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新区综合竞争力。
据悉,按照市委关于赋予滨海新区更大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做到“新区的事新区办”的部署要求,市政府从去年起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首批下放110个审批权限事项。同时,新区去年完成新区审批职能归并,审批事项减至230项,使滨海新区成为全市审批办事效率最高地区。(记者 张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