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辽宁省全面加大和谐社区建设力度,根据相关规划,未来4年内,全省80%以上的城市社区将建设成为和谐社区。这些和谐社区都有硬指标,包括: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及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面积原则上达到每百户20平方米,总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社区工作者的生活补贴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
辽宁省将全面加快构建政府公共服务、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和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网络。在城镇,健全区(县)、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设施网络,重点推进社区工作站等社区专业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在农村,重点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拓展;提高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
“十二五”期间,全省80%以上的建制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民将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社区服务。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室外文体活动广场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及村干部的报酬也将不断提高。记者朱勤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