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省政府今天(4日)发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山东在"十二五"期间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将分别达到75%、70%。
今后5年,山东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6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5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同时,将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职工工资水平将实现合理较快增长,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将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赵小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