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天从天津市有关部门获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委要求地方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天津市提出了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补联动机制)方案,并将于下月起实施。根据新方案,天津市将扩大保障范围至34.5万人,并且保障对象将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时获得更多实惠。
保障范围新增16.1万人
国家规定,价补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天津市确定了以下保障范围:一是增加重点优抚对象2.4万人,主要是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兵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烈士遗属、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二是增加农村困难群众10.5万人,其中农村低保8.2万人,特困和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130%(2011年为364元)的低收入户0.9万人,五保供养对象1.4万人。三是增加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3.2万人。四是将天津市保障范围中的城市低收入群众划定标准,由高于城市低保标准100元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0%,即由550元调增到624元,今后随低保标准调整自然增长,合计16.1万人。
加上先行价补联动机制保障的城市低保、特困和低收入群众18.4万人,共计34.5万人。
新方案“启动点”降至2% 每档补助差距调至15元
国家要求,价补联动机制要以“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以下简称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作为联动依据,天津市现行“食品类价格指数”覆盖范围小于国家要求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将会被替换。
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每上涨1个百分点影响低收入群众增支5.37元,比2008年以食品类价格指数测算的影响增加3元,因此,天津市将启动点由3%降至2%,每个点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7.5元,每档仍为2个百分点,每档差距由10元调整到15元,新的补助标准高于困难群众实际增支大体40%。
按此测算,新旧价补联动机制的补助标准也可以实现较好衔接,如今年8月份和9月份,按照现行价补联动机制,每人每月补助60元,按照新的价补联动机制也补助60元。考虑目前市场价格仍处于上升期,执行新价补联动机制后,困难群众得到的补助不会低于现行标准。
对新进入补助范围的农村保障对象的物价补助标准,将参考目前农村低保与城市低保58%的比例关系,今年设定为城市居民物价补助标准的60%,以后随着城乡低保差距的缩小,逐步提高。(记者 金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