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在长沙高新区获悉,绩效考核激发了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的内部活力,发挥出机制的激励作用,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近日,长沙高新区绩效办通报了区2011年上半年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绝大部分部门单位完成了全年50%以上的目标任务。另悉,今年的绩效考核办法有了一些新变化,更加注重考核的公平公正。
目标变化:突出专项和中心工作
据了解,今年管委会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主要根据省、市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高新区的目标任务,结合党工委、管委会的年度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区绩效办在对各部门、单位自报目标修改完善并与各部门、单位充分沟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
记者观察发现,今年绩效考核目标考核任务除对各部门单位本职工作进行考核外,还包括高新区全局的专项工作和中心工作,专项工作包括“两帮两促”、食品安全、为民办实事、安全生产、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等内容,中心工作包括文明创建、拆迁安置、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任务。考核目标还明确了每一具体事项相关责任领导、扣分说明和考核依据,分值计算具体化,不管是全委目标还是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对各项指标的分值都有严谨的计算方法,保障了分值计算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
截至7月份,我区各部门单位已完成对上半年工作总结,组织了对干部员工第一、二季度的平时考核,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进行了具体部署。
办法变化:分类考核更加细化
记者从区组织人事局了解到,根据去年绩效考核情况,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区今年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层级分类更加细化,根据管理体制,将全区44个部门单位分为机关局室、驻区部门、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四类,再按照工作性质,服务对象的相近程度,在每一大类中细分为几小类,其中将机关局室分为经济建设类、社会管理类和党群政务类,将驻区机构分为经济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让各部门单位在同一类中进行考核评比,更加体现公平公正。
针对同类部门单位不好比较的问题,今年的绩效考核将目标设置模块化,将同类部门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个数设置得基本一致,考核分值基本相同,增强了彼此之间工作目标考核的可比性。同时个人考核也将更加规范化,强化个人平时考核,对干部员工每个季度考核一次,每个季度考核结果报绩效办备案,防止年底一次考核定结果,更加注重干部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同时,增设个人考核等次,在优秀与称职之间增加一档良好,考核等次进一步拉开差距。(陈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