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在营口高新区获悉,为了深入了解国家重大专项及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照省科技厅《辽宁省开展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要求,8月10日下午,营口高新区会同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开展高新区2010年度科技重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检查了九日高科(营口)太阳能有限公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营口增殖实验站两家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听取企业负责人情况汇报、查阅账目等方式,对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认真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两家企业对于科技专项资金使用较为规范,做到了专款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同时对项目单位下一步如何进一步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出具体要求。
市科技局副局长王永翥、纪检组长冮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叶晓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高新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