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针对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办法,决定对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的土地,采取区位调整和指标调剂使用两种方式重新处置。
重新处置的具体方法是:对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相隔两个年度尚未进行实施方案审核的,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已满两年尚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省政府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已满两年尚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等,原批准文件相关内容自动失效,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可以调剂到同一市区或者县域范围内其他地块使用。对于当年及近两年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实施方案申报时,或当年及近两年省政府批准的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对原批准用地进行区位调整的,可以对原批准用地的区位在同一市区或县域范围内进行调整。 (记者 赵红梅 通讯员 许光辉 ) |